总价谈清了,资产清单却还没有依据
示例性组合客户情境:新西兰一位买方和一位卖方正在讨论企业资产出售,拟转移的项目包括存货、设备和商誉。双方心里已有一个总价,却没有各类资产的分配依据。卖方问:“等准备税表时,再请会计师把总价拆开可以吗?”本文不代表真实 Pillar 交易或服务成果,也不提出任何金额或分配比例。
这个问题适合尽早提出。商业上谈妥一个总价,税务分类和支持资料仍可能没有解决。资产清单在成为申报依据之前,双方及各自顾问都需要理解它。
先确定实际卖的是什么
新西兰税务局区分企业资产出售与股份出售。本文讨论资产出售;股份交易需要另行复核。只说“卖企业”,不能确定税务处理。
把拟议协议与资产清单放在一起看:哪些存货、设备、权利或其他资产会转移?哪些留在卖方?有无租赁资产或属于其他人的项目?每项资产的所有人是谁?应收款、现金和负债是否包括在内,也应明确记录,不能假定账上所有项目都随交易转移。
交易的法律范围和合同条款应由律师确认。会计师需要据此判断哪些账务和税务资料相关。最近一张资产负债表上的总数,不能代替本次拟售资产的清单。
每类资产旁边都要放上资料依据
税务局的价格分配指引区分应税、可折旧及非应税资产,并说明应依据市场价值分配。具体项目属于哪类,仍需核实。账面价值,或者为了凑总价而列出的“商誉”余额,本身不是市场价值证据。
可以先做一份工作清单,列明项目或类别、所有人、资料来源、资料日期、已有的账面或税务价值,以及市场价值依据。存货可从明细和盘点日期查起;设备可准备固定资产登记、状况及权属记录。拟售商誉代表什么、有哪些支持资料,也应说明,但不要仅凭总价减去其他项目的余额就确定其分类或价值。
缺少的资料和假设应明确标出。特定资产或企业权益可能需要估值专业人士判断;委托前要说清估值对象、目的和日期。
时间点要在提交税表前理清
税务局说明,双方议定的分配应在任何一方提交涉及该交易的所得税申报之前形成书面记录。分配清单及依据可与协议一起保存,并注明协议日期、交割日期和各方相关申报的状态。
如果尚未达成一致,应尽快告诉顾问。同一指引对达到特定门槛的交易,列出了先由卖方、随后由买方通知的规则。规则是否适用、以哪些日期计算,需要查看实际交易。本文不是期限计算工具;双方没有讨论,或各自在税表里填了数字,都不能当作已经书面议定。
资产出售税务指引还涉及 GST。拟按持续经营业务出售,并不自动确定适用零税率,相关条件和合同仍要单独检查。价格分配、所得税和 GST 问题宜一并交给顾问核对。
我们的买方财务尽职调查文章讨论卖方利润和购买范围;这里着重总价拆分的证据。Pillar 的税务与合规服务及企业估值与交易支持可协助界定财务复核范围,与律师的工作配合。
首次联系 Pillar时,请准备拟议协议、包含与不包含的资产清单、存货资料、固定资产登记、现有市场价值依据、协议和交割日期,以及已有的分配或申报记录。具体税务处理应由 Pillar 会计师查看实际资料后核实;商业决定仍由交易双方作出,法律条款由律师确认。